来源:莱芜新闻网
2017-01-18 10:18:01
2016年,莱芜市不断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公办养老机构24处,床位3515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1家,总床位2166张。同时,全市高龄老人津贴已实现按月常态化发放,2016年发放资金已达1600万元,2.66万老年人受益。目前,全市有300多个行政村(居)实行集体养老补贴制度,享受养老补贴的老年人达到2.8万人,每年发放补贴金1500多万元。
政策部署
我市先后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莱政发[2013]2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莱政发[2015]6号)等文件,在资金扶持、价格优惠、土地供应、税费减免、医养结合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
加强老年人福利保障政策体系建设,陆续建立了生活困难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制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自2017年起,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营补贴制度。
亮点成就 | 养老服务机构规模日益扩大
莱芜市各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形成了覆盖市、区、镇(街)、村(居)的养老机构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公办养老机构24处,床位3515张。在市级层面,重点加强市社会福利院建设,设置床位180张;在区级层面,实施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钢城区160张床位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莱城正在建设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明年可投入使用,共设置床位550张;在镇(街)层面,全市20处敬老院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造,部分敬老院在接收政府供养对象的同时还面向社会老人开放;在村(居)层面,全市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7处,建成农村幸福院110处。
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有所提升。国务院、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极大地激发了莱芜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政府兜底线,社会力量为主体,多方积极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1家,总床位2166张,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的38%。
社区和居家养老主体地位不断增强
2014年,莱芜市采取“PPP”模式,依托山东朗进通信有限公司建设了莱芜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了“12349”养老服务热线。平台以现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服务基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连接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调动志愿者力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应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建立起了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满足老年人各种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了社区居家养老一体化发展,初步建立起“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到目前为止,登记入网老人3万多人,为居家老人服务1.8万多人次。
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莱芜市财政设立了养老护理员培训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2016年设立养老护理学校1所,年内培训养老护理员200多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养老机构院长、护理员等各专业、各层次的业务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区级民政部门把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列入家庭服务业培训计划,落实了培训任务。今年,我市共120余人参加了省民政厅组织的系列培训。通过参加这些培训,培养了莱芜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对该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保供养不断完善
多年来,莱芜市不断加大对敬老院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所有镇(街)敬老院集中供养能力都达到90%以上,五保供养设施条件有了很大提升。为构建五保供养资金投入良性机制,确保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多渠道筹集五保供养经费,确保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倡、鼓励、支持敬老院发展院办经济,通过创收弥补经费不足,改善五保对象的生活。自2016年1月起,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59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为3550元/年。同时,完善敬老院安全管理机制,在健全完善镇(街)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14年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投资56多万元在全市20处镇(街)敬老院全部统一安装了监控及应急呼叫系统,确保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龄津贴常态化发放
2015年,莱芜市委、市政府将“实施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列入了为民办实事内容,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500元,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目前,全市高龄老人津贴已实现按月常态化发放,2016年发放资金达1600万元,2.66万老年人受益。同时,大力推动实施集体养老补贴制度。目前,全市有300多个行政村(居)实行了集体养老补贴制度,享受养老补贴的老年人达到2.8万人,每年发放补贴金1500多万元。
老年人免费乘车
按照“边推进边提升”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置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了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主流媒体实地采访、制作公益广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引导老年人错时出行、文明乘车,为政策落实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截至目前,共办理老年免费乘车卡13.84万张。截至2016年11月底,共刷卡1536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58万元,不仅方便了老年人出行,也拉动了城乡经济,实现了“多赢”。
全面落实老年旅游优待政策。公园、政府兴办景点实现全部免费,社会力量兴办景点对60-69岁的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
市民声音
莱芜市老龄办秘书科科长张爱京:近年来,我们积极倡导落实市、区、镇、村各级老年人津贴补贴制度,同时,在老年人乘车、旅游等方面也出台了优待优惠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城乡老年人的融合,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
莱芜市民政局福利科科员张坤:几年来,莱芜市不断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平台、日间照料设施等养老设施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营,三无人员供养、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购买居家服务、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等老年人保障制度建立并完善。这些措施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满足了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等需求。下一步,我们将以莱城区省级养老创新实验区为依托,不断探索,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各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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