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新闻网
2017-03-03 15:14:03
2月28日,记者从莱芜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莱芜市启动2017年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
本次评估认定工作,从2017年2月17日至10月31日结束。评估认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幼儿园自查阶段。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莱芜市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认定申请表》、《莱芜市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申请表》。第二阶段为区级教育部门核查评估阶段。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暑假前对申报的幼儿园进行评估检查。并以区为单位统一将区级核查评估幼儿园成绩排序名单、自查报告、申请表,于9月15日前,报送莱芜市学前办。第三阶段为市教育局复评认定阶段。莱芜市教育局将组成评估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观摩教育活动、个别谈话、调查问卷等形式对申报的幼儿园进行评估认定。
开展莱芜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提升保教质量的重要措施。莱芜市教育局、莱芜市财政局、莱芜市物价局于2015年8月2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莱芜市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的通知》,从园舍设备、行政管理、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四个方面对幼儿园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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