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新闻网
2017-01-18 09:27:01
进入冬季以来,由于雾霾频发,空气质量成为莱芜市民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为使广大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市空气质量、数据监测、应急措施等有关情况,1月13日,莱芜市环保局召开2016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情况通报会,并与媒体记者进行座谈交流,集中回应各类相关问题。
会上,莱芜市环保局副局长刘作利通报了2016年莱芜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的有关情况。通报中指出,自2016年10月份以来,莱芜市共启动蓝色预警2次,黄色预警3次,橙色预警2次,空气质量牵动全市上下,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莱芜市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迅速行动,重点抓好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十个方面的工作。
在了解了大气整治情况后,参会媒体纷纷提出疑问,空气质量如何监控和监测?雾霾天气,莱芜市都采取了哪些应急措施?各部门是如何履职的?现场有关负责人一一作了解答。
自去年以来,莱芜市通过以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和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为重点,全面推进了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对全市71家石料厂、洗煤厂、石灰窑企业全面实施停产整治,关停取缔14家;强化了建筑工地、道路、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控监管;淘汰了建成区内的6台燃煤取暖锅炉;依法淘汰老旧车2937辆;建立了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8个;对全市所有水泥企业实行整体错峰生产;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重新修编并印发了《莱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96起,处罚金额985.113万元。
据了解,2016年,莱芜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45μg/m 3、43μg/m 3、127μg/m 3、73μg/m 3,同比分别改善23.7%、6.5%、4.5%、13.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54.5%,较2015年增加28天,增长7.7个百分点,PM2.5改善幅度为历年来最好水平。
莱芜市环保局、莱芜市住建局、莱芜市城管局、莱芜市气象局、莱芜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莱芜莱芜日报社、莱芜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此次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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