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新闻网
2017-05-22 15:34:05
艾山街道民政部门正在为退役士兵办理相关情况登记。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钢城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自5月13日起,全面展开了相关情况登记工作。
据介绍,钢城区采取公告、微信公众号、发送短信、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展开宣传工作,确保1978年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个个知晓,不漏一人,全部登记。据悉,此次登记截至时间为5月20日,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抓紧携带《退伍证》、《居民身份证》和本人户口簿,到本人所在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登记。
据悉,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共有11条,目的是解决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意见》在军人军属安置优待方面,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生活补助标准,对军人子女就学、军人家庭权益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对本人自愿放弃政府安排工作,选择自谋职业的,当地政府按有关政策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当年标准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待安置期间未发生活费的,要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各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发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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