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日报
2017-07-17 16:32:07
7月14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我市第六届优秀发明人开始申报,有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所需的材料报送到市知识产权局。
为鼓励发明创造,表彰发明人对技术创新作出的贡献,我市曾印发《莱芜市优秀发明人奖励办法》,规定每两年评选一次市优秀发明人,每次受奖人数不超过10人。办法规定,对优秀发明人实施奖励应遵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注重专利质量和实施效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专利发明人要求是本辖区内的公民。同时需满足的条件有:近两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符合专利申请量6件以上(含6件),其中至少有3件授权专利;专利申请量4件以上(含4件),其中至少有1件授权发明专利;年专利申请量4件(含4件)以上;年发明专利申请量2件(含2件)以上;专利授权后,经转化实施形成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不受数量的限制。但是,曾被授予“莱芜市优秀专利发明人”的;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的将不被受理。
公民申报市优秀发明人奖励,区直单位或个人的,由区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市知识产权局;省属以上驻莱企业、市直单位或个人的,直接报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时应填写《莱芜市优秀发明人申报书》,并同时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及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专利实施转化的效益证明等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需要于8月15日之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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