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日报
2017-07-28 17:30:07
7月25日上午10时,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民警在莱芜北服务区执勤,在着重排查过往进出的货运车辆时连续驶来一辆重型货车,发现货物明显超出车身,民警当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车辆货物明显超长,严重超出车辆箱体,经民警测量,该车辆货物高度高达4米,长度也达到9米之长,属于严重超限,对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严重阻碍了其它车辆的正常驾驶。
民警当即对该驾驶员严重超限的错误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说明超限运输的危害性,并依法对该超限行为作出2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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