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莱芜频道
2018-03-12 16:46:03
近日,记者从莱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莱芜各进出口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对应相应指征,向具备资格的检疫处理单位提出申请,按规范进行检疫处理,并出具相关证书。
该《规定》旨在规范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处理质量安全水平。《规定》明确了各主管部门各自职责,并对检疫处理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检疫处理工作进行了规范,细化了应当实施检疫处理的指征有关说明及实施要求。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