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日报
2018-05-16 15:40:05
5月8日,司法部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莱芜市钢城区司法局、农高区寨里镇大高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莱城区高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其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1区鹏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石茂芝、雪野旅游区大王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吴伟等3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调处矛盾纠纷4.2万起,调处成功率为99.1%,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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