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日报
2018-07-17 13:35:07
7月11日上午,市煤炭局与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进行了安全监管工作对接。下一步,市煤炭局将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
省、市政府将鄂庄煤矿的安全监管移交给市煤炭局,是理顺“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完成属地安全监管对接工作后,鄂庄煤矿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属煤炭企业及所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03号)文件要求,自觉主动接受属地安全监管,依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周期继续保持全国同类矿井最好水平。
市煤炭局表示,将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8〕103号文件精神,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省属煤炭企业属地监管无缝隙。依法依规监管,做到“四个到位”:思想认识务必到位、业务对接务必到位、履职尽责务必到位、监管检查务必到位,确保移交后煤矿安全监管时时有人盯、事事有人抓,实现监管检查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由于监管对象和监管主体的变化而放松安全管理的现象,真正实现企业安全发展、政府放心满意、政企互利双赢的预期目标。(杜娜 付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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