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日报
2018-07-25 10:29:07
7月23日,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7月份这个纳税申报期是省级、市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市税务局在财政、水务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市水资源税征管平稳进行,目前已确认缴纳水资源税的纳税人75户,截至7月23日,入库水资源税4340万元。
我市地处大汶河源头,是全省平均海拔最高的城市。境内山多岭多,无客水来源,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5,严重缺水。
据了解,改革试点后超计划用水将实施税款加倍征收:超计划10%以内的部分,按税额标准2倍征税;超计划10%—30%的部分,按税额标准2.5倍征税;超计划30%以上部分,按税额标准3倍征税。许多用水需求大的企业开始采取措施加强用水计划管理,杜绝超计划用水,最大程度避免缴纳惩罚性税收。
水资源费改税以来,我市企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山东京顺特钢有限公司2013年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方式为抽取地下水,2018年京顺特钢的批准计划用水为6万方。为最大程度契合水资源税的政策要求,企业主动建成露天水塘,利用水塘收集雨水、日常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水等,重视水源的积累。同时,企业计划在今年加大设备投入,通过提升生产废水处理能力解决用水问题。通过综合整顿,企业取用地下水较2013年减少81%。
水循环利用成为企业必然选择。今年3月份,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莱矿集团基本达成一致,建设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排水使用项目,保障生产用水,项目实施后,可封停泰钢集团现有8眼自备井群,引入莱芜矿业有限公司旗下谷家台铁矿、业庄铁矿排水用于保障生产用水,一年将节约200万立方米的常规用水。
水资源税改革既涉及到费改税、绿色税制主题,又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度相关,改革初期,市税务局在深入64户企业,摸清税源底数的基础上,各级通过报刊、电视台、办税服务厅、外部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热线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我市税务、财政部门分别在《莱芜日报》刊发了水资源税知识问答,印发了专门的宣传资料。同时,各区局加强了专题培训,突出水资源税政策和申报表等关键内容学习,实现了系统内、纳税人两个培训面100%,为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为了全方位服务纳税人,在取用水户信息核实和确认工作环节,市税务局与水务部门采取“集中办公”方式,逐一审核纳税人填写的基础信息表,确保基础信息正确率100%,夯实了征管基础。在申报征收环节,采取“联合现场辅导”的方式,帮助纳税人完成首个申报期纳税申报,共辅导9户大企业顺利实现申报缴税。在问题整改答疑环节,征期结束后,第一时间与水务部门召开联席答疑会议,帮助纳税人解决了首个征期内遇到的问题,确保相同的问题不在下一个征期出现。
为了全力确保工作质量,发挥纳税人的主体作用,在工作中,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宣传和辅导,实现从等待观望到主动配合的转变。注重发挥地方财政部门的协调作用,与水务部门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还注重发挥水务部门的技术支撑作用,水资源税的申报,关键在取用水量的确定上,服务环节前移,与水务部门现场辅导纳税人确定取用水量的程序与数据,做到了水资源税的精准征收。
据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水资源税首季征收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是有些未办理取用水许可证而取用水的单位未纳入到征管范围中来。目前我市确认缴纳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仅75户,从征税范围上来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市正联合财政、水务部门开展水资源税普查工作,随着工作的推进,部分取用水户会逐渐纳入到征管范围中来。二是部门协作事项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特别是信息传递、信息反馈、信息审核、协同处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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