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刊
2018-09-05 11:18:09
□李传营
警方通报,昆山反杀案,骑车男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作者 朱慧卿
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9月1日就昆山交通纠纷引发砍人致死案发布通报,认定当事人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符合正当防卫意图,不负刑事责任。(据9月3日《鲁中晨刊》)
宝马男砍人反被砍,昆山反杀案,自8月27日晚开始,持续成为舆论焦点。与以往一些案件不同的是,本次案件疯传的视频,全程再现了事件场面:“开车者霸道抢道,逼停骑车者,发生口角后,纹身男冲出车殴打骑车者,后又跑回车中拿出凶器砍人,刀不慎落地反被砍。”看到这一过程和血腥的场面,网友愤怒了,民众沸腾了,纷纷表述自己的观点,喊出自己愤怒的声音。有网站调查显示,近9成网友称反杀者系正当防卫。直到9月1日,警方通报“昆山反杀案”,骑车男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舆论才渐渐平息。
案件自有案件的界定,法律自有法律的条文,笔者虽是一个守法之人,但对法律界定并不精通,所以,也无意在这里讨论案情,那么,反观本案整个过程,哪个环节最引人注目?笔者认为,其最大的看点就在于“公众的怒吼”——— 是案件引发的公众怒吼!
平心而论,虽然偶有案件发生,但我们的社会整体治安状况还是很好的,那么,在众多大小案件中,人们为何独对这一案件如此关注?以至于发出那么一致的强烈吼声?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这是广大群众的一种情绪共振。这个视频非常清晰,犯事者“龙哥”从一开始就盛气凌人,霸气十足,是他交通违法在先,是他寻衅滋事在先,是他持刀攻击在先,这种咄咄逼人的架式,完全不把公序良俗放在眼里,完全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完全不把他人权益放在眼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味忍让,让坏人得势,势必会造成对好人生存空间的无限挤压,所以,公众群起挺之,显然是一种设身处地的考量,是对自身境遇的担心,是将反抗者视为了自己的替身、守法的代言和正义的化身。这是公众在心底深处发出的一致共鸣,是一种不满情绪的集中宣泄和释放。
其二,反映出人们对社会上少数黑恶势力的深恶痛绝。黑恶势力作为和谐社会的一大毒瘤,严重危及民众生活,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这种形势下,“龙哥”之流竟然顶风而上,是对社会的极端挑衅,群众发出集体怒吼,既是响应扫黑号召,也表现出了对少数黑恶势力的深恶痛绝。
其三,表现出了群众对太平盛世的强烈追求和极度渴望。社会安定,秩序井然,是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近些年来,由于一些特殊事件的影响,使得社会上的一些“道德血性”受到了伤害,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扶不扶人,先考虑法律后果;帮不帮人,先考虑不利的可能性;出不出手,先考虑可能的代价。亦正如本案发生以后,人们争论最多的焦点就是“正当防卫”。也正是基于此,广大群众才强烈发声,集体去为一个“杀人者”辩护,这既是一个公民对案件的真实看法,也是挺身保护“道德血性”、真情维护社会秩序、进而对美好安定生活的一种强烈追求和极度渴望。令人欣慰的是,公安和检察机关的认定出奇的一致——— 正当防卫,撤案!这不是舆论的胜利,是法律的公正,也更不因为公众的怒吼,是法律的严明!
案件尘埃落定,舆论也会烟消云散,公众怒吼虽不能左右法律,但却声震寰宇,令人震颤。愿那些少数从恶者,能够从这次民众怒吼中听出民心所向,也但愿社会秩序能在这次案件之后,走向更加秩序井然、生活和谐的美好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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