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日报
2017-09-01 09:56:09
近日,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一、莱城区高庄街道赵家峪村党支部原书记赵玉春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操作等问题。赵家峪村在2014年申报贫困村、贫困户工作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赵玉春未依规履行程序,未进行实际识别,致使137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报为贫困户,8户符合条件的未被认定为贫困户。2017年6月,赵玉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钢城区艾山街道双杨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树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4年实行“阳光低保”后,王树军的母亲石某某不符合低保条件,但仍领取低保金至2015年底;2017年6月,王树军将其母违规领取的低保金3700元上缴区财政。2015年,王树军以低保户名义为其母申请危房改造,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19279元;2017年3月,王树军将领取的19279元危房改造补助金连同38元利息交至钢城区纪委。2017年8月,王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农高区寨里镇郝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永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操作等问题。2011年,郝家沟村委截留村民王某某房屋修缮补助金3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2年,截留村民危房修缮补助金27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1年至2012年,将30000元改厕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2010年至2012年,以优抚对象租房的名义,套取民政部门租房补贴3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2年,骗取土地流转奖金8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3年,王永和用村集体资金4505元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017年8月,王永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扛实压紧主体责任,聚焦扶贫领域重点人员和重点区域,着力解决扶贫工作落实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监管,认真排查和整治问题线索,强化源头预防,坚决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土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强化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责任,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