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莱芜频道
2018-04-25 10:21:04
大众网莱芜4月24日讯(记者 亓竹冉 实习记者 李宁)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同时扩大了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种类的范围。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依法使用外币进行跨境收支的个人均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包括同名或异名人民币跨境收支结算。莱芜人可根据个人实际需要,通过人民币一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跨境人民币汇出入业务。
个人跨境人民币收支结算明白纸
据了解,该政策实施后,在国外生活务工、学习就医的莱芜人或在境内生活务工、学习就医的外国人,其个人跨境收支均可通过开办国际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直接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即节省了时间,又节约了汇兑成本。例如在新加坡打工的莱芜人,在政策实施前,如果将打工所得的薪资报酬汇到国内,需要将新加坡元换成美元等国际货币后,通过国际结算银行汇入国内外币接收账户,而后将美元等国际货币换成人民币后方可使用。而政策实施后,只需将新加坡元换成人民币经国际结算银行直接汇入国内人民币账户即可。整个流程简化后,可为汇款人节省汇兑、汇率风险等折算成本达汇款总额的1%~2%。
4月24日,记者采访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了解到,凡依法使用外币进行的各类跨境收支,企业和个人均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人民币结算所涉及的境外国家和地区没有限制。商业银行在“展业三原则” 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实际需要,通过人民币一般存款账户直接为个人办理跨境人民币汇出入业务。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商业银行自律机制协定,个人办理跨境汇出入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收支结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在商业银行直接办理跨境人民币汇出入业务;50万元以上的,需要向银行提交相关业务凭证。个人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收支结算在金额30万元(含)以下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在商业银行直接办理跨境人民币汇出入业务;30万元以上的,需向银行提交相关业务凭证,如公务及旅行费用、就医、留学费用等。个人收益跨境人民币收支结算,如职工报酬、存贷款利息等,个人经常转移跨境人民币收支结算,如捐赠和无偿援助、雇员汇款、赡养费等,均可以在商业银行直接办理。”
莱芜市民需要跨境收支结算的,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5大行莱芜分行进行人民币结算。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单笔30万元(不含)以上的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跨境人民币收支业务,按规定应纳税的,需向银行提交纳税凭证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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