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新闻网
2017-01-17 14:19:01
1月16日,记者从莱芜市劳动保险事业处获悉,去年以来,莱芜市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为契机,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各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全部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总数达271670人,较年初净增参保人员4960人,分别完成省、市年度计划的331%、248%。莱芜市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54817万元,完成市年度计划的146%。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实行倒逼工作机制,将扩面征缴任务按月、按季排出任务时间表,保证扩面征缴任务完成。进一步加大工作通报力度,按月对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健全市、区经办机构负责人、科级干部包区、包企业、包乡镇、包征缴工作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抓好所包片区的扩面征缴工作。
开展扩面征缴专项行动。为有效解决企业欠费问题,从去年3月份起,联合医保处开展了分片包干抓清欠专项行动,两处主要负责人分别负责莱城区和钢城区的征缴扩面工作,同时,将75家欠费单位划分为8组,由市、区经办机构班子成员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包干做好本组内欠费单位的扩面征缴工作。根据参保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征缴措施,同时主动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提高参保单位及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减少欠费问题发生。
落实政策维护参保人员权益。认真贯彻落实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理补缴业务,今年决定将补缴材料审核工作交由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在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下发以后,将2016年度缴费基数、参保缴费申报及鲁人社发[2015]29号文贯彻落实办理流程以通告形式在《莱芜日报》予以刊登,向社会各界进行了告知。同时,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执行过渡期政策,缴费基数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自由选择,减轻他们的缴费压力,提高上述人群未参保人员的参保积极性,让更多的城镇劳动者享有养老保障。
依法依规提高工作强制力。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参保缴费工作。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数核定为契机,严把申报审核关,有效杜绝“选择性参保”和瞒报少报现象。对欠费企业严格按照责令限期缴纳、查询银行账户、划拨欠费等法定程序进行催缴,大大提高了征缴强制性,维护了参保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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