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日报
2018-03-13 16:25:03
3月10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了解到,我市首批“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4月底完成申报,5-6月开始评估验收。
去年底,我市召开“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启动会,首次在全市范围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命名活动,会上下发了《莱芜市“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无烟单位”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单位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经自查符合评估标准的,填写《莱芜市“无烟单位”申报表》逐级申报。由市文明办、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单位统一命名为莱芜市“无烟单位”。
按照方案要求
2018年上半年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50%以上的一级以上医院要完成“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创建工作;至少建成无烟党政机关10家、无烟餐厅10家、无烟学校10所。
2020年
全市要建成无烟机关、无烟餐厅、无烟学校各50个,卫生计生系统要实现“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全覆盖。
据悉,莱芜市“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将在4月底完成申报,5-6月份进行评估验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多家单位主动联系市、区疾控中心,表达了创建“无烟单位”的意愿。“领导重视是关键,比如市农业局,春节后的第一次党委会就将‘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并召开了动员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最新调查表明
1、目前,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人数已超过3亿。
2、有72.4%的非吸烟者暴露于二手烟当中。
3、我国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超过因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
近年来,我市按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创建及丰富多彩的控烟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多家单位被评为省级“无烟医疗卫生单位”。下一步,我市将考虑把“无烟单位”创建作为文明单位申报的重要条件,纳入考核体系,赋予一定的分值。
“尽管我市的控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能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市疾控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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