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新闻网
2017-03-14 14:01:03
近日,莱芜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莱城区牛泉镇西上庄村党支部原书记亓秀文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西上庄村“两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用村集体资金吃喝招待、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共计支出56211.6元,亓秀文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亓秀文违规领取电话补助2700元。2016年12月,牛泉镇党委给予亓秀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违纪款。
二、莱城区凤城街道姚家岭村党支部书记徐勤烈违规公款旅游、发放福利奖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姚家岭村“两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支出集体资金57157元;2009年12月至2010年7月,姚家岭村“两委”违反财经法规规定让李某某以个人名义累计存储村集体资金1275万元,利息6100.64元被李某某占有,损害了村集体利益;2011年,村集体公用事业项目建设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标。徐勤烈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均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1月,凤城街道党工委给予徐勤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旅游花费、违规发放的福利奖金合计57157元退赔姚家岭村集体。
三、钢城高新区贤女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孟兆安违规发放礼品等问题。2013年7月,贤女庙村“两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村集体资金给党员发放纪念品,共计支出4272元;2013年至2015年,贤女庙村违反财经法规规定,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将收取的土地承包费50431.43元未存入会计服务中心,直接用于支付村务开支。孟兆安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12月,钢城高新区工委给予孟兆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弘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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