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莱芜频道
2018-06-26 08:53:06
大众网莱芜6月25日讯(记者 亓竹冉)6月25日下午,莱芜市公安局召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3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人民群众在不同地区迁徙流动频繁,在办理居住证过程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安机关的服务举措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根据省公安厅最新的通知要求,流动人口在省内异地流动的,自第一次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其居住时间实行连续累计半年即可。此次公安机关出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30条措施,就完善居住证制度进行了明确,办理居住证,连续计算省内异地流动居住时间。比如泰安的一名群众在莱芜申报登记居住5个月后,又到临沂居住1个月,累计满半年就可以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除申报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外,凡能够提供在居住地申领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五险”单据、办理学籍登记、租赁住房等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可补充登记,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申领居住证。
下一步,治安户政部门还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为方便群众办事,还将在户籍窗口推广预约办理、延时办公、错时办公、现场办公等服务机制,逐步为一些重点企业安装流动人口自主申报终端,同意集中办理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让群众获得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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