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23 10:54:01
齐鲁网莱芜1月23号讯(记者庞军 莱芜台张波)记者从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办会,对全市10家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官寺市场、呈瑞市场、莲河市场、芳馨园市场、吴花园市场、孙花园市场、姚家岭市场、张庄市场、樱花园市场、柳家店市场)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场开办方10项主要义务,包括要配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按要求保存和更新;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统一印制或指导经营者使用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食品快检模式。
三是加快“一票通”推行工作,重点指导官寺批发市场内业户对平常使用的票据进行修改完善。
四是要求各市场开办方节前抓好猪肉和“白条鸡”市场准入,确保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不能进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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