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莱芜新闻网
2017-04-18 07:31:04
日前,钢城区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遗赠纠纷,9名当事人和解结案。 2013年1月2日,吕甲发现楼道起火,怀抱女儿下楼逃生,父女二人均被重度烧伤死亡。1月4日,吕甲之妻吴甲因悲痛绝望跳楼自杀,吴甲生前留有遗嘱:将个人财产悉数变卖后,先给孙某(吴甲的前夫)的父母孙某某、吕某某汇去10万元,剩余财产,由吴乙(吴甲哥哥的孩子)、沈丙(吴甲姐姐的孩子)、吕丁(吕甲弟弟的孩子)、冯戊(吕甲妹妹的孩子)平分。吴甲死亡后,吕吴两家在遗产处理过程中发生矛盾,2016年4月11日,吴乙、沈丙的法定代理人将吕丁、冯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确立“调解优先”原则。本案的6名受遗赠人,均是遗赠人吴甲的亲戚,调解结案,既有利于吴、吕两家冰释前嫌,又充分尊重了逝者意愿。 追加本案当事人。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追加孙某某、吕某某作为共同原告,吕甲的父母以及吕甲与前妻所生之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明确本案法律关系。吕甲与吴甲是再婚,依据双方的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一辆轿车、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吴某的个人财产主要是三套房产。确定吕甲、吕甲之女、吴甲依次死亡的事实,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分割吴甲个人财产,明确吕甲、吴甲各自的遗产范围和继承人。 查明遗产范围及价值。吕、吴两家之所以起争执,一个原因在于一方认为对方隐匿了部分遗产,导致双方互不信任。于是,承办法官跑遍了辖区内的国有四大行及莱商银行、农商银行,打印吕甲、吴甲的存款明细,与当事人一起前往日照查看吴甲的房产情况,查询了吕甲、吴甲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投保商业保险情况,明确了遗产数额及范围,打消了当事人的疑虑,重建起当事人之间的信任。 释法明理消除纠纷。依据《继承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耐心向当事人做释法析理工作,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孙某某、吕某某共分得遗产分割款10万元,吕甲的父母及儿子作为第三人继承了约6万元,原告吴乙、沈丙,被告吕丁、冯戊各分得约21万元,各方当事人都对本案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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